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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照顾父母20年,却平分遗产?赡养如何证明?

案情简介 

张叔叔与王阿姨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张文龙,小儿子张文虎。90年代末,张文龙因父母与妻子的矛盾,与父母发生了不愉快,于是便再也没有回过家,对父母不闻不问。20年来,父母就医看病和日常照顾多亏了小儿子张文虎,为了照顾晚年病重的父母,张文虎还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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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叔叔与王阿姨分别于2012年、2017年去世,二老遗留下一套西城区68平米的房改房。2018年初,张文龙询问弟弟张文虎何时去办理房屋继承,他打算将房屋变卖后兄弟二人分钱,如果不卖房,弟弟可以给自己折价款。房屋的价值张文龙已通过中介得知大约在630万左右,张文虎得给自己315万元。

张文虎很不高兴,父母尸骨未寒大哥就急着分遗产,而且20年来大哥没有看望过父母,即使分遗产,也不能平分。张文虎表示只能分给哥哥三分之一的份额。

兄弟二人多次争执始终未能在份额上达成一致,最终哥哥张文龙将弟弟张文虎起诉到法院,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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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决 

庭审中弟弟张文虎表示,哥哥不赡养父母,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哥哥张文龙则声称,自己不是不愿意去父母家,是弟弟一直阻拦自己不让自己回家,弟弟张文虎很早前就想独占父母房产,自己和父母的矛盾都是弟弟挑拨造成的,并且弟弟也没有很好地照顾父母,弟弟有工作不干,在家花父母的钱啃老。

庭审中弟弟张文虎说虽然没有什么证据,但身边的亲朋好友都可以证明自己独自赡养父母。遗憾的是,证人出庭作证时,来的只是张文虎的朋友,邻居都不愿意来,不愿意卷入他们家的内部矛盾。而张文龙对弟弟的朋友证言不认可,认为是故意偏袒弟弟。

最终法院判决,由张文龙继承房屋40%的份额,张文虎继承房屋60%的份额。而张文虎坚持要把房子留在自己这里,则须在一个月内,支付哥哥房屋折价款2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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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依照《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在继承案件中,很多人都不知道赡养父母如何举证。当然,仅仅寄希望于当庭对质是不现实的。其实除了平时生活中的票据凭证外,证人出庭是很重要的,仅凭自己与父母共同生活这一点,并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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