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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房,一家4代,30多个继承人该怎么分?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继承纠纷案持续上升。近日,法院接到这样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一套房产,涉及到4代人,30多位继承人,问题长达16年悬而未决。本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下面为大家分享下这个案例。


贾振兴和老伴杨雪珍共生育了8个子女,分别是长女贾春、长子贾夏、次女贾秋、次子贾冬、三女贾明、四女贾月、三子贾星、五女贾空。杨雪珍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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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长子贾夏和妻子侯淑芬购置了一套房产。但第二年2月,贾夏就去世了。当时,父亲贾振兴还健在。

此后,贾夏和侯淑芬这套房产成了贾家的一块“心病”。因为贾夏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房产要按照法定继承。贾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除了他的妻子、四个子女,还有他的父亲贾振兴。但在贾夏去世后的几年里,财产分割一直没有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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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贾振兴去世后,问题更加复杂。对于贾振兴享有的份额,他的其他7名子女均享有继承权,也就是说,这套房屋不仅贾夏一家有份,他的兄弟姐妹都有份。

 

因对于如何分割意见不一,事情被搁置下来。直到近期面临拆迁,房产权属纠缠不清影响了拆迁进度,继承问题被再度提起。情况太复杂,侯淑芬只得起诉到法院,分割房产。

 

因为贾家兄弟姐妹多,各家庭又分别生儿育女,而此时,贾家除贾夏外的7名子女中,又有3人已去世,按照法律规定,去世的将由这3人的子女继承相应份额,3人的子女也去世的,再由子女的子女继承。这就涉及了四代人。案件涉及的被告既有贾夏的妹妹、弟弟,还有他的子女、外甥(女)、侄子(女),甚至还有孙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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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搁置了长达16年的诉争房产权属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除贾星长女贾嘉文外,其他继承人均同意将自己继承的遗产份额赠与侯淑芬个人。这样,由侯淑芬和贾嘉文继承取得,侯淑芬享有该房产767/768的产权份额,贾嘉文享有该房产1/768的产权份额。



一套房产,分成768份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

“贾夏如果健在时及时到公证处或法院处理房产,就不会涉及自己的同辈。即便涉及同辈,如果早处理,也不会因为又有兄弟姐妹去世,牵扯到下一辈乃至孙辈。”


法官提醒

拖得时间越长,继承人的范围就可能越扩大,关系也会越来越复杂,尤其在人多且意见不一致时最难处理。

此外,还可以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置财产,“尽管已经有所改观,但中国人还是忌讳谈‘死亡’两个字,这需要改变。”


总结就是,立遗嘱、办继承,千万不能拖。

越拖越麻烦,越拖越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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