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何手持这份遗嘱,妻子却并没有顺利继承财产呢?

法官说法
一般来说,立遗嘱人所立的有效遗嘱中都会有明确指向的被继承人。但是,类似本案中的遗嘱,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或者在双方离婚又复婚的情况下,一方生前立有有效遗嘱,但是指定继承人身份为妻子或丈夫,且写有一定的感情和道德义务(忠诚)义务,那么类似遗嘱因身份的指向和附加条件导致在效力方面产生一定的争议。
在遗嘱有争议的情况下,应当按照遗嘱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表述,确定遗嘱的真实意图,阐明遗嘱的附加条件或义务,探究立遗嘱人的遗嘱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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